各市经贸委(经委)、流通主管部门:
最近一个时期,我们收到有人假借省经贸委领导名义向县(市、区)经贸主管单位及企业推销产品、招摇行骗的举报,请各地经贸部门引起高度重视,警惕防止少数不法分子运用各种方式和途径,借省经贸委领导的名义招摇撞骗。
1、省经贸委领导郑重承诺,不介绍亲属及友人向企业、单位推销产品、催还借款、筹措资金、安置人员等。如有类似情况都是假借捏造的,请各市县经贸主管部门明辩。
2、请各市告知所辖县(市、区)的经贸主管单位,省经贸委领导到县(市、区)活动或联系工作由省经贸委或市经贸委(经委)通知。发现有人以省经贸委领导个人名义直接向县(市、区)经贸主管单位安排事项的,如不明确请及时联系省经贸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6062281。
3、经确认是不法分子行骗行为的,请及时报警,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省经贸委办公室
200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