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减负办《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的通知》(鲁减负办字[2007]4号)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门部署,并及时下发了通知,转发了中央、省里的通知,对企业治乱减负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减负办结合国减负 [2007]4号文件精神,认真搞好自查和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通知》中的重点检查内容,进行了认真检查。市减负办、纠风办、物价局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到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泰安市及所属六个县市区分别派出7个检查组,召开座谈会10余次,分别与70多家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负责人、县市区分管负责人和部分执法执纪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反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检查,对全市的治乱减负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和省减负办指导下,经过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治乱减负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和新的进展,“三乱”现象得到遏制,有效地巩固了成果,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企业生产经营、招商引资环境明显优化,促进了全市经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治乱减负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把治乱减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明确办事机构。市委、市政府把治乱减负作为优化发展环境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由市主要领导挂帅的“泰安市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组建了办公室,确定为正县级机构,与市纠风办合署办公,具体抓包括治乱减负在内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市委、市纪委把治乱减负工作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总体规划,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为减负治乱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营造良好氛围。为使上级关于治乱减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及时宣传到基层,贯彻到群众,我市通过新闻媒介及时报道治乱减负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进展情况,对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规定和保留的收费项目都在《泰安日报》及政府网站上全文发布,并编印成册,发放到企业;同时,通过简报等形式,宣传各级各部门减负工作的经验做法,公开曝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反面典型,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形成了建设经济强市,必须狠抓治乱减负,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的共识,推动了治乱减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制度建设,构筑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屏障
我市坚持清理整顿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积极探索从制度上、管理上防止加重企业负担行为的方法和途径,力求做到标本兼治,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一是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在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服务环境、市场环境、信用环境、人文环境等方面,设置了高压线,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单位)优化发展环境的责任。各责任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目标责任制度和工作措施,并狠抓了落实。二是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对企业检查行为的办法》,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到企业进行的工作检查、评比、达标、收费、集资、赞助、摊派、征订报刊、培训人员、要求加入行业协会、社团等行为,必须实行预先备案制度。市级所属的行政机关向市行政监察部门备案,县(市、区)所属的行政机关及乡镇(办事处)工作机构,到县(市、区)行政监察部门备案。凡没有办理《对企业进行检查备案通知书》而到企业检查,强迫企业参加培训、评比和排序等活动的,企业有权拒绝检查,并可以向行政监察部门举报。行政监察部门查实后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并取消其评选文明单位的资格,对直接责任者和单位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市、县(市、区)行政监察部门向社会公开了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并向举报者反馈查处结果。三是配套制定落实了《对企业检查备案办理程序》,细化了备案内容,加强了对市直各部门到企业检查、收费等行为的监督。对无物价、财政部门审定标准的收费性培训班、评比、排序等一律不批。市纠风办也印制了《对企业进行检查信息反馈表》,由实施检查的单位送交被检查对象填写,加强了对企业检查、收费等行为的监督。截止目前,共收到到企业检查备案申请书124份,批准86份,合并相同或相近的检查20份,取消各类不符合规定的检查、评比、达标、培训等23份,有效制止了个别部门对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进行的乱检查、乱收费、乱评比、乱达标及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吃、拿、卡、要”等行为,减轻了企业负担,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各县市区也认真开展了对涉企检查、评比行为的预先备案工作。四是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巩固扩大治乱减负成果。为及时了解发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在全市聘请了100名优化发展环境特邀监督员,实行了到企业走访座谈制度。市纠风办要求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的89个市直部门和公用服务行业各自采取适当形式,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五是是制定了损害投资发展环境行为的处理规定。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环境行为的处理规定(试行)》,对各种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都作出了相应的处理规定。六是进一步完善了收费公示制度。市物价局结合收费年审,对已实行收费公示的单位按照年审清理以后的收费项目、标准、文件依据等,指导收费单位对收费公示栏进行调整和完善,对未实行收费公示的单位,指导收费单位按统一标准制作了收费公示栏,并对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公示面达到100%。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收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把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市及各县市区分别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解决了跑多个地方,到多个部门办理审批的问题。截至目前,进驻市审批中心的有48个部门,派驻人员75名,行政审批项目400余个,收费项目231个。截至今年10月份累计受理各类审批事项11.6万件,办结率达99.9%。三是深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市政府对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调查,严把审批涉企收费审理关,对属于市级审批权限的收费项目,市物价局严格审理,对涉企项目中可收可不收的收费,本着“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一律不予审批,切实将减轻企业负担落到实处。新泰市在企业收费方面推行“一费制”收费服务措施,对企业除税以外的应缴规费进行合理确定,实行一定三不变,由执收部门与企业签定《定费协议书》,填写《缴费明白卡》,报纠风部门备案,实行一次定额包干收取,落实了规定,方便了企业。对各种学会、协会和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清理。为规范中介机构服务收费,加强收费管理,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了中介服务收费的范围、收费形式、收费标准等。促进中介机构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离”,建立自律机制。克服中介机构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多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等问题,规范了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大力推行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市政府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市建设、规划、工商、公安、环保、环卫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统一交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统一执法、统一处罚,以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企等问题。
四,创新工作方式,把治乱减负工作纳入全市行评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扩大治乱减负工作的社会参与面,近年来,我市安排部署行风评议活动时,专门把减负治乱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评议内容。行评活动期间,市纠风办与市广播电视局在泰安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了“行风热线”大型直播交流性专题节目。通过邀请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89个市直政府部门和窗口行业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特邀嘉宾走进电台直播室,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受理群众投诉,直接为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减负治乱工作的积极性。
五,多措并举,认真做好企业治乱减负重点工作
1,深入开展预防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把预防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治乱减负工作的重点,按照省市有关会议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多次组织全方位的治理公路“三乱”大检查。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也加大了治理力度。一是全部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向机动车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政府性集资、基金和各种摊派。二是全面清理整顿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站点,坚决撤消不符合规定的道路收费站,对保留的站点及收费标准、收费年限经市政府重新审批后向社会进行了公告。三是整顿多头管理、乱发证照、乱收费、重复检测、重复收费等问题,理顺收费管理体制,精简办照、年检和征收程序。四是严格执行涉及机动车辆收费和道路收费站点的审批管理制度。今年未发生严重的公路“三乱”案件,确保了公路基本无“三乱。”
2,认真开展了对农产品加工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通知》,对阻碍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不合理政策进行了认真清理,严格规范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检查和检测,确保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权益。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从严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做到凡涉及加重农民负担的价格和收费项目一律不予考虑。突出重点组织开展价格专项检查,主要从农产品种植意向、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专项调查,加强了市场价格监测,深入开展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六,搞好监督检查,严惩违规违纪行为
为了搞好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市减负办与市纠风办定期召开会议,就治乱减负工作及时沟通情况,研究措施,并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同时,我市把查处乱检查、乱评比、乱排序、乱培训等加重企业负担,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影响恶劣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减负办、纠风办分别向社会公布了公开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及网上投诉电子邮箱。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固定2名工作人员专门受理群众投诉。各县市区也都强化了这项工作。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典型违规违纪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使各级执法部门受到了很大震动,促进了全市减负治乱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市治乱减负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经过几年的治理整顿,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收费管理不断完善,企业负担有不同程度的减少,老“三乱”得到遏制,基本杜绝了新“三乱”的发生,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治理工作的深入,一些同志产生了松劲厌倦的情绪;二是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得到解决。如:利益驱动问题,少数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三是治乱减负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大;四是涉企收费项目应再清理,再减少,把一些能合并的收费项目能合并的尽量合并,实行一站式、一票式、一个窗口收费,避免多头、重复收费现象的发生;五是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还应进一步增强。
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企业减负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深入探索治乱减负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不断开创治乱减负工作的新局面,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里有关治乱减负的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坚持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力争使治乱减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将这项民心工程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