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市企业减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按照省减负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维护企业权益、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为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成效显著。
一、加大收费项目的清理整治。一是严格落实“三取消、一不准”首先对“三取消”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收费许可证》。其次建立与重点企业联系系制度,市减负办、市物价局与全市60户重点企业建立了联系制度,并不定期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征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企业反映的乱收费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再次设立12358价格举报电话,随时接受企业举报,对企业反映的乱收费问题,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情况反馈一起。第四,加强对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变相向企业继续收费的管理。对国家和省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时在《收费许可证》中予以注销,同时对国家和省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再审批以服务性质名义出现的各种收费项目。二是严格落实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制度。首先,做好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登记工作。对需要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执收单位申报后,由各级物价部门统一审核、统一登记、严格把关,对未经审核把关的一律不予公示,坚决杜绝乱收费项目通过公示合法化的做法。其次,创新公示形式,方便企业监督。(1)各收费单位都要公布自己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全市共设立收费公示栏(牌)6500余个,真正起到了收费单位收费政策透明,企业交费明白的作用。(2)在《菏泽日报》上以特刑的形式,分6期对52个系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收费项目349大项、2090小项、收费标准6129个。同时,公示取消收费项目省级98项、市级34项。(3)在菏泽市政网站设立了《菏泽市价格和收费公示》专栏,对60个部门和系统现行的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了公示,更加方便了企业查询和社会监督。三是推进收费管理改革。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由市财政部门在各行政执法机关设立会计中心,一切收费由会计中心统一出具票居,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一切支出由市财政统一核拨。同时,加大对代收代扣行为和搭车收费行为的惩治力度,有效地规范了各种行政收费行为。
二、强化对“新三乱”的治理。一是强化对企业检查的控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控制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制定了《菏泽市关于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审批办法》,明确规定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确需检查的必须经市减负办批准;二是强化对涉企评比活动的控制。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营销信息发布秩序坚决制止乱评比、乱排序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对评比活动的控制,取消涉企评比项目7次。三是强化对涉企培训活动的控制。坚持以培训市场化为导向,以企业自愿参加为原则,强调除国家明令规定的特殊岗位上岗培训外,任何涉企培训不得强制企业参加。对特殊岗位的上岗培训,由物价部门对其收费标准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收取费用的一律退回企业,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三、强化对“公路三乱”的治理。今年,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紧紧围绕突破菏泽这个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协调、强化管理、监督检查、常抓不懈、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落实治理公路“三乱”责任制。始终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谁的责任区由谁负责,谁的责任区出现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各县区、各部门普遍建立了治理工作机构,工作上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建立健全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责任体系。二是紧持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例会,各县区、各职能部门汇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公路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年共召开例会3次,有效地推动了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坚持明查暗访制度。坚持经常性的明查暗访是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市纠风办领导班子调整以后,进一步加大了对公路“三乱”的查处力度,紧持明查与暗访、白天与夜晚、正常工作时间与节假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实行不间断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仅市纠风办就出动400余人次。四是坚持监督举报制度。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是遏制公路“三乱”的有效措施。全市纠风系统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市、县区两级纠风办一天24小时都有人值班,保证有电必接,接到举报,马上核实,就近查处,迅速处理。五是建立快速反应处理制度。“三乱”行为稍纵即逝,抓不到现行很难确认。为了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市、县纠风办和市直职能部门配备了专用车辆,明确专人,车随人走,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出现举报,需要赶赴现场的,能迅速出动。六是发挥新闻媒体和舆论监督作用。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办了行风视线栏目,与广播电台联办了行风热线栏目。在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和联系的桥梁,对于加强行风建设,促进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四、强化对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的综合整治。一是重新制定了社会团体办理须知和规定,重点提出在职县(处)级党政领导不准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二是对原有的行业协会,加强年度检查,重点进行财务审计,对瘫痪半瘫痪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进行限期整改,对长期不活动又不参加年检的单位,予以注销和撤销;三是坚持政府引导、政企分开、社会参与、规范服务、市场运作的原则,要求行业协会逐步与政府部门脱钩,建成独立、自主、自律性强的社会组织,逐步实现民间组织民间化。四是加强对社会收费的管理,社会团体的会费标准一律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民管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严格禁止“强制入会”和“乱收会费”的行为。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省减负办工作部署,在抓好《2007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落实的同时,还组织了全市60户重点企业发展中需政府解决的有关问题的调查,并对摸查的影响企业发展的123个突出问题实行“责任分解、限时办理”;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经贸委等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并将评议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由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查处涉企“三乱”行为,截止目前共查处涉企“三乱”行为21人次,有6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总之,通过近几年来的综合整治,我市城市经济发展环境已明显好转,有效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