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预警调控周报
(第27期)
山东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 2011年1月25日
本周(1月17日至1月23日)全省实施预警调控企业677家(比上周减少21家),减少能源消耗55万吨标准煤。2011年,各市预警调控累计减少能源消耗237万吨标准煤。
一、调控企业情况
实施调控的企业中,济南市8家、青岛市4家、淄博市133家、枣庄市3家、东营市20家、烟台市8家、潍坊市7家、济宁市35家、泰安市40家、威海市29家、日照市8家、莱芜市17家、临沂市226家、德州市33家、聊城市72家、滨州市5家、菏泽市29家。其中,停产194家、检修83家、限产221、限电128家、责令关闭22家、其他29家。
全省有2个市实施调控的企业较上周有所增加,其中,青岛市2家、潍坊市1家;有5个市实施调控的企业比上周减少,其中,烟台市1家、莱芜市1家、临沂市5家、德州市7家、聊城市10家。
二、调控行业情况
本周调控共涉及27个行业,其中,建材企业253家、化工74家、钢铁62家、电力和热力47家、石油及炼焦29家、非金属矿33家、造纸23家、纺织14家、有色18家、煤炭8家,其他17个行业共计116家企业。重点调控的建材、化工、电力和热力、钢铁、石油及炼焦、有色等六个行业本周减少用能量50万吨标准煤,占本周减少用能总量的91%。
三、减少产品产量和用能实物量情况
本周实施调控产品共135种,减少水泥产量39万吨、焦炭5.1万吨、合成氨1.41万吨、钢材1.7万吨。本周内减少电力消耗4.6亿千瓦时、原煤30.4万吨。截至23日,各市预警调控累计减少电力消耗18.4亿千瓦时、原煤119.1万吨。
从近期调控情况看,各市坚持预警调控不放松,科学制定和组织实施节能预警调控方案,适时把握调控力度,较好的控制了能耗的过度反弹,使预警调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市要在巩固现有调控成果的前提下,继续严格执行“三不一对标一协商”原则和“六条标准”,对重点高耗能行业实施适度调控。通过节能预警调控常态化机制的不断深化,推动各项节能工作的平稳运行。
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统计局,王军民副省长,省政府办公厅,李世瑛副主任,委各主任、各总师。
发:各市分管副市长,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指挥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节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