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组织结构  /  领导讲话  /  政策文件  /  工作制度工作简报  /  法律法规及标准
    监测预警重点项目与循环经济  /  淘汰落后  /  建设交通与公共机构  /  监督检查  /  宣传报道                    国内动态  /  经验交流
您的位置: 首页 >>> 经信信息 >>> 经信专题 >>> 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 >>> 监督检查


全国能源管理师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在济南召开
 
发布时间: 2010-12-13 信息来源: 监督检查组  字体:

会议现场

  12月11日,全国能源管理师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在山东济南召开。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国家节能中心有关领导,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节能监察机构以及有关科研院所1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节能中心主任李仰哲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经信委党组成员、省政府节能办主任郑晓光致词。山东、天津两个试点省、市经信委介绍了能源管理师试点工作经验。

  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师制度,培育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稳定的节能管理队伍,对于促进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实现合理用能、节约能源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节能法》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07]15号)规定:“重点耗能企业要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2008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支持下,山东省政府节能办公室、煤炭工业节能办公室和山东节能协会开展的能源管理师制度研究及新职业申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09年底,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和国家节能中心确定在天津市和山东省进行能源管理师试点。会议认为,山东省政府十分重视试点工作,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课题组和咨询专家组;研究制定了《山东省能源管理师制度研究和试点工作方案》,《山东省能源管理师管理试行办法》和《山东省能源管理师资格培训和考试实施细则》等,明确了能源管理师制度研究和试点工作目标,确定了能源管理师职责、培训、考试等基本制度;组织了100多名节能专家,历时100多天,编写出版了一套245万字的能源管理师培训教材;从11个市选择40家企业能源管理人员参加了6期培训班,经过集中培训和严格考试,有573人获得能源管理师资格,同时由于培训内容比较丰富和实用,培训组织工作非常认真,考试过程规范、严格,受到学员和企业的普遍好评。会议认为,山东省能源管理师试点工作扎实有效,效果明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省政府节能办主任郑晓光致词

省节能办副主任赵旭东介绍试点工作





 
主办单位:山东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 版权所有: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山东神码中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10/12/15 08: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