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电力迎峰度夏任务,保障电煤供应,我省对电煤运输车辆延长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期限。将6月1日至6月30期间,对整车装载、卸煤地在我省境内主要电厂的电煤运输车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的电煤应急机制延长至2008年8月10日,并对超载率10%以下的电煤运输车辆,不扣、不卸、不罚,超载率10%以上的车辆只卸不罚,确保我省电煤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