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泰山学者建设工程设岗单位: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专家)遴选和加强泰山学者岗位管理的通知》(鲁组通字[2008]10号)和《关于“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行因人设岗面向海内外选聘领军人才的通知》(鲁组通字[2008]22号)要求,为做好特聘教授(专家)遴选、申报及评审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材料上报时间。2007年度50个泰山学者岗位、2008年度29个因人设岗泰山学者岗位以及一至三批10个没选聘到合适人选的泰山学者岗位,均于2008年7月底前上报有关申报材料。 2、严格人选产生程序。所有上报人选及排序情况,要经过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学术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审,经党委集体研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校报省教育厅、省属企业报省国资委审核汇总),同时以党委名义报送推荐工作报告。 3、坚持因人设岗标准。2008年度29个泰山学者岗位,主要用于从省外、海外全职引进一流科技领军人才。申请因人设岗,基本条件、工作时间、推荐数量等要严格按照鲁组通字[2008]22号文件执行。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不予提交评审。 4、确保材料规范。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已设岗的填写《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专家)人选登记表》(请按鲁组通字[2007]33号文件所附表格填写);申报2008年度因人设岗的填写《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申报表(因人设岗)》。有关文件附表到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网站下载,请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成果证明材料只附主要部分,与申报表格一同装订。(2)推荐工作报告。 5、做好陈述说明准备。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拟于8月上旬组织评审,届时请设岗单位1名熟悉岗位和人选情况的负责同志对呈报人选及推荐意见作出陈述说明,时间5分钟左右,请提前做好有关准备。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知工办) 2008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