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介绍 | 组织机构 | 领导讲话 | 政策文件 | 发展规划 | 人事信息 | 机关党建申报审批 | 行政许可 | 运行监测 | 数据报送
经贸动态 | 经贸专题 | 经贸热点 | 经贸图表 | 经贸数据 | 经贸品牌 | 经贸期刊 主任信箱 | 政策咨询 | 经验交流 | 网上调查 | 交流园地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领导讲话

王德福同志在收看全国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08-08-04 信息来源: 流通运行调节处  字体:

同志们:
    刚才我们收看了全国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为组织收看好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省经贸委专门下发了通知。各市流通主管部门精心组织, 17个市的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并邀请了省、市法制、公安、农业、卫生、工商等部门领导参加会议,全省17个分会场共有1286人参加了收看,这充分反映出我省对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工作的高度重视。下面我就贯彻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和要求。全省各级流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商务部于广州副部长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实践“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将《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会议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工作。
    二、认真组织好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条例,让管理和执法者,屠宰加工企业,消费者及社会各界广泛了解《条例》修订的内容和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要求,是《条例》得以全面贯彻落实的基础。各级流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对《条例》的学习宣传,积极参加商务部和省里组织的培训学习。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印制宣传画、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扎实做好《条例》实施的基础性工作。健全完善的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是《条例》得以贯彻执行的保证。各级流通主管部门要主动向政府汇报,争取支持,积极解决管理机构、编制和执法经费等问题,切实做到管理有机构,执法有队伍,稽查办案有经费。同时,还要积极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要依据《条例》及其配条规章,抓紧做好地方规章及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提出各级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修订意见;认真组织做好屠宰厂(场)换证及实行分级管理等基础性工作。
    四、全力做好奥运期间生猪屠宰管理和肉品供应工作。同志们,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即将开幕,保证奥运会期间我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正常,特别是肉品质量安全,是各级流通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全面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把办好奥运会、残奥会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对肉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预案,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与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在奥运会期间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肉品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奥运会前后我省肉品质量安全,市场肉品供应充足,秩序正常,为北京奥运成功举办创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站内全文搜索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管理系统
山东省节能奖网上申报系统
山东省太阳能集热项目财政补贴资...
山东省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奖励资...
山东省节能减排进步项目申报系统
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
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网上核准...
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山东省煤电油运预警监测调度系统
山东省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系统
山东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
山东省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
资源综合利用统计管理系统
山东大企业集团直报系统
山东省生猪等畜禽屠宰信息系统
山东省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
山东省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山东省汽车贸易管理信息系统
建议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1024×768以上分辨率 鲁ICP备06021589号
主办单位: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版权所有:山东省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山东神码中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0531-86079273 传真:0531-86079273 E-mail:xinxzx@sdetn.gov.cn
当前访问量: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08/08/05 14:4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