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7月18日,省政府在潍坊召开了东部地区大企业节能座谈会,今天又在这里召开中西部地区大企业节能座谈会,这充分说明省政府对千户企业节能工作的重视。下面,我根据会议安排讲两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突出抓了5个方面的节能工作。
(一)分解落实节能目标。一是将全省“十一五”万元GDP能耗降低22%的目标分解到各年度,并按照鼓励低能耗、约束高能耗的原则落实到17个市。二是分解到重点企业。千户企业“十一五”要完成节能量1728万吨标煤,今年完成339万吨;其中列入国家重点的103户企业“十一五”完成节能量898万吨标煤,今年完成173万吨。省、市政府与千户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
(二)抓千户企业节能降耗。全省千户重点企业2005年总耗能1.54亿吨标煤,占全省的2/3,其中耗能最多的550万吨,最少也超过1万吨。这些企业份量重,潜力大,是节能重点。我们会同统计局提出了“加强千户企业节能工作的意见”,从管理、技术、考核等方面作出要求,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这个意见。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全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在千户企业带动下,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去年降低7.9%,万元GDP能耗比去年降低1.5%(全国回升0.8%)。
(三)推广节能技术。把推广节能技术作为企业节能的主要措施,创新上新,开展以节能为中心的产学研联合,引导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争取到国家节能国债项目26项,总投资38.65亿元,占全国27%。成功举办了首次节博会,展示节能技术成果1600余项,8万多人参观,收到较好效果。
(四)建立能耗公报制度。会同省统计局实施能源消耗公报制度,建立了以万元GDP能耗为主,万元DGP电耗、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为辅的能耗指标体系,每半年公布一次全省和分市万元GDP能耗等指标,每季度公布一次千户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和产值能耗指标。
(五)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能效标识检查、公共场所节电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最近,省人大常委会对济南、青岛等8个市贯彻执行节能法和山东省节能条例情况进行视察,我们按照省政府要求,一方面积极做好视察配合工作,一方面督促各市和企业进行认真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上半年我省节能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遏制了能耗上升趋势,万元GDP能耗和万元工业加值能耗都出现拐点。但距全年万元GDP能耗降低4.5%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现在已经是9月中旬了,剩下不到4个月的时间,任务十分艰巨。为确保实现全年节能目标,我们将在省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措施,突出抓好千户企业节能工作,扎实推进节能降耗。
(一)抓好千户企业节能管理。指导千户企业制定节能规划,开展能源审计,完善能源定额、计量、统计等各项基础工作。研究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节能业绩考核办法,建立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节能第一责任人制度。
(二)推动企业科技节能。一是组织实施国家十大节能工程,大力推广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技术措施。二是突出抓好3 个“节能100项”。就是以千户企业为重点,推广100项重大节能技术和100项重大节能装备,实施100项重大节能示范项目。我们已经会同科技厅下发了推荐3个“节能100项”的通知,请各市经贸委和企业积极组织推荐节能效果好、示范作用大、推广前景好、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装备和项目。三是组织申报国家节能项目。最近我们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申报2007年节能备选项目的通知,希望各市组织一批高质量的节能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四是发挥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今年,省政府设立了节能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千户企业实施节能项目。
(三)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当前重点抓好两件事:一是制定《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每年表彰奖励一批节能先进单位、个人和重大节能成果。二是制定《山东省超标准耗能加价费征收管理办法》,对超过国家和省能源效率标准、能耗限额标准耗能,以及属于淘汰落后工艺、技术、生产能力的企业,征收超耗能源加价费,以约束和遏制浪费能源行为。
(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我省工业企业有一大批节能先进典型,像今天到会的莱钢集团、新矿集团、泰和集团、邹县电厂、兖矿集团、恒通化工等企业,都走在全省前列,有的还是全国节能先进单位。随着节能工作的逐步深入,千户企业将会涌现出更多的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经验。我们将及时总结他们在节能管理、制度建设、技术进步、企业文化、组织领导等方面的成功经验,通过会议交流、现场观摩、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带动和促进全省工业系统节能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五)强化节能执法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法》、《山东省节能条例》等节能法规。健全节能执法监察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搞好监督检查等节能执法工作。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和全省节能工作会议要求,加快组建省市两级节能执法监察机构,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节能违法行为,使节能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总之,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的实施意见,贯彻全省节能工作会议和两次大企业节能座谈会精神,按照仁元省长指示,进一步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推动千户企业节能降耗,为实现今年和“十一五”节能目标、促进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