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全省节能工作专题会议是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召开的。会议的主题是学习省政府发布的《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和《山东省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试行)》三个文件,部署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省节能奖申报和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工作,研究具体的贯彻意见,落实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三个文件落到实处。会前,我们5个部门按照仁元省长指示和世瑛主任要求,进行了多次研究。现在我根据会议安排讲三点意见。
一、全省节能工作全面展开,初见成效
省委、省政府对节能工作十分重视,早在2004年就在全国率先提出以节能降耗为核心,大力建设节约型社会。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特别是去年以来,我省围绕实现“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2%的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节能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出台了一批重要的节能文件。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发[2006]2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国发[2006]28号文件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山东省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试行)》等节能的意见和办法。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山东省能源审计暂行办法》、《山东省节能节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节能节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山东省节约型机关考核办法》、《省级机关节能降耗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各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一批节能规定和办法,如青岛、淄博、济宁、枣庄、泰安等市制定了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济宁市出台了节能奖励办法;烟台、济宁、滨州、聊城等市建立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
二是节能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省政府与各市政府及103户重点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各市政府与所辖县市和千户企业也都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并且在省确定的千户企业基础上扩大考核范围,纳入省、市两级政府重点考核的企业达到了2000余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省和各市都建立了以万元GDP能耗为核心指标的节能统计公报制度,定期公布能源消耗情况。
三是节能投入逐步加大。去年省政府设立了节能节水专项资金,年初财政预算安排1500万元。我们会同财政厅重点支持了53个节能节水示范项目,拉动社会投资26.85亿元,项目建成后年可节能175万吨标准煤、节水5570万立方米。年底省政府又从财政增收部分中追加1.5亿元,结转到今年使用,加上今年财政预算安排的5000万元,今年可使用的省节能节水专项资金达到两亿元。我们正在会同省财政厅研究拟订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按照与省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要求,烟台、济宁两市设立了1000万元,枣庄市设立了300万元的节能专项资金。
四是各项节能指标明显改善。2006年上半年,全省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1.5%,遏制了连续几年上升的势头,出现降低拐点;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1.98吨标准煤,降低7.9%。去年,全省千户重点企业的49项单位产品能耗指标稳定降低率达到92 %,实现节能量334万吨标准煤。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节能工作才刚刚起步,取得的成效也仅仅是初步的。当前全省节能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节能措施落实不到位。去年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各市要建立节能专项资金,但大部分市没有落实。二是节能基础工作不牢。节能管理队伍现状不能适应繁重的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只有济南、淄博、枣庄、滨州四市按照省政府要求设立了节能机构。企业的能源统计、计量、标准等也急需加强。三是高能耗、高物耗产业在经济结构中比重偏大的格局一时难以根本改变,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去年上半年全省万元GDP能耗仅下降1.5%,与下降4.5%的目标相比有很大距离。因此,我们对节能的成绩不能估计过高,对存在的问题不能估计不足,对面临的形势不能盲目乐观。
二、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个“节能文件”的重要意义
面对紧迫严峻的节能形势,要完成既定的节能目标,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刚性措施。为此,省政府确定把今年作为全省的节能降耗攻坚年,节能工作要打基础、突重点、上水平、见实效。认真组织实施三个“节能文件”,从考核、激励和约束等方面入手,打好节能降耗攻坚战,对于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着力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三个“节能文件”是贯彻落实节能法规的重要配套文件。应该说,贯穿于三个“节能文件”的精神和原则,在节能法和山东省节能条例中都有规定,国务院去年出台的《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我省的实施意见也都进行了重申和强调。但是一直缺乏可操作性的配套规定。三个“节能文件”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把过去的原则性要求细化为具体的规定。三个文件的出台,初步搭建起了我省节能激励约束机制的框架,为强化节能管理,推动全省节能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二)三个“节能文件”是促进我省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激励约束措施。节能工作之重要、任务之繁重、目标之艰巨,决定了不是采取哪一种单项措施就能解决问题的,必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干预和调控。必须采取更加严格的考核办法,实行更有吸引力的激励政策,实施更加有效的价格政策。三个“节能文件”正是在这三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严格考核,奖优惩劣,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可以有效促进全省节能降耗。
(三)实施三个“节能文件”是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举措。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节能奖励办法和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涉及企业的内容很多,有的是硬性要求,有的是鼓励政策。这些规定必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直接影响。重视节能降耗,坚持节约发展的企业,就会得到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动力就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就会得到提高。不重视节能,忽视节能管理和技术进步,依靠廉价能源维持生存的企业,就会受到制裁,甚至遭到淘汰。因此,这三个办法有助于推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强节能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降低能源消耗。
(四)实施三个“节能文件”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三个“节能文件”的共同特点是明确了政府鼓励什么,约束什么。三个文件不仅对各级政府和工业企业提出了要求,也对社会各个领域、各行各业的节能工作提出了要求。特别是节能奖励办法,为全省各行各业提供了创造节能业绩的广阔空间。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鼓励和引导节能创新。
三、认真抓好三个“节能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
仁元省长对落实三个“节能文件”十分重视,要求我们几个部门把实施三个“节能文件”作为打好节能降耗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充分重视,部署到位,落实到位。为此,我们要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三个文件,深刻领会文件要求
按照会议安排,我重点介绍一下《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另外两个办法的具体内容,人事厅杨厅长和物价局的顿局长将分别作详细介绍。
《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共7条,对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目的、范围、内容、方法、奖惩及组织领导等作了明确规定。考核范围是17市政府和103户重点企业。考核内容是省政府与各市政府、103户企业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办法》规定了详细的考核内容,其中,对市政府考核规定了以节能节水指标为主的9类15项指标,对103户国家千户企业考核规定了以节能量、节能管理与技术进步为重点的13类13项指标。考核方法是年终集中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3个等次,95分以上为完成,85分以上95分以下为基本完成,85分以下为未完成。为了突出万元GDP能耗和企业节能量两个指标,把考核市政府的万元GDP能耗和考核企业的节能量列为否决指标,凡是这两个指标完不成的,视为没有完成节能责任目标。《办法》规定,各市政府和103户企业每年年初要对上一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其中,各市政府的自查报告于2月底前报省政府,103户企业的自查报告经所在市政府审核后于1月底前报省节能办。《办法》规定,省节能办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节能责任目标考核的组织工作,并向省政府报告考核结果。省政府公开通报考核结果。对完成节能目标的市政府和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市政府和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其中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励。
《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和《山东省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是我省节能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内容。各市经贸委要认真学习三个“节能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把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目标考核、节能奖励和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工作的规定,传达到各级机关、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社区,让全社会都了解节能的重要意义和省政府的重大决策,调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节能降耗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一是抓好2006年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各市和103户企业,要按照《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规定和去年8月与省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要求,对去年的节能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写出自查报告,于3月15日前报省政府节能办(资源节约处)。各市和企业的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去年节能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不要夸大成绩,也不要隐瞒问题。由于各市去年的万元GDP能耗指标需要经过省统计局核准,因此各市的自查报告中这项指标可以暂时不填。省里将从3月下旬开始对各市和103户企业的节能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此外,各市要对103户之外的千户企业进行节能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省节能办。
二是落实2007年节能责任目标。今年,省政府与各市政府和103户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书,要按照《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增加建筑节能、能源审计等多项内容。我们将在考核2006年节能责任目标的基础上,拟订2007年节能目标责任书的具体指标和工作要求。各市要根据《办法》规定,把与省政府签订的节能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和企业,其中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企业节能量等约束性指标不能低于省下达的目标要求。
三是抓好重点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是国家对我省103户企业节能工作的具体要求,也是《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规定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103户企业必须在3月底以前完成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经省经贸委审核以后报国家发改委。为了抓好这两项工作,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的审核指南。我们还专门组织了103户企业参加全国重点企业节能会议学习节能规划编制要求,并且出台了《山东省能源审计办法》和《关于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对能源审计做了具体部署。目前,正在组织省市节能中心等单位进行能源审计,现在离国家要求的上报时间不足1个月,各市经贸委一定要高度重视,督促企业和有关单位加快进度,确保拿出高水平的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文本。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经各市经贸委初审以后,3月底前报省经贸委。另外,103户以外的省千户企业,原则上要在今年内完成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各市要按照《山东省节能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把这两项工作纳入各市与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书当中。
(三)认真实施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
一是组织好省节能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山东省节能奖从今年开始组织评奖,逢单数年评选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企业、节能先进企业和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优秀节能成果4个奖项,逢双数年评选全部6个奖项。省节能办在每年的4月20日—30日受理推荐材料。为进一步明确省节能奖的申报要求,省节能办还要专门发通知布置。根据《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的规定,山东省节能奖由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推荐。各市推荐的具体工作由市经贸委(节能办)会同人事局等部门负责。在这里我要强调三点:首先,各市经贸委一定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做好省节能奖推荐工作。第二,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真正把那些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单位和成果推荐上来。第三,要把好推荐材料的质量关,严格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确保申报材料内容齐全,真实准确,格式规范。
二是抓紧建立各市的节能奖励制度。各市要按照《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的规定,设立市级节能奖,对为本市和全省节能降耗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单位和项目,给予表彰奖励,激励社会各界为全省节能降耗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四)抓好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按照《山东省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市经贸委及节能监察中心负责核算并征收超标准耗能加价费。这项任务与一般的节能管理工作不同,政策性非常强,对主办人员的要求也非常高。各市经贸委要在学习《办法》的基础上,选派业务能力、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强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严格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标准。省经贸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产品能耗标准,为实施超标准耗能加价办法提供更加完备的标准依据。
二是建立引导企业和城乡居民节能的价格机制。各市经贸委要积极配合当地物价部门,研究制定鼓励节能,约束浪费的能源价格政策,逐步建立起有利于节能的价格调控机制,积极总结推广企业、学校、机关等单位创造的能够有效促进节能的科学计费方法,利用价格手段引导能源消费,实现节能目的。
(五)加强部门沟通,搞好协调配合
三个“节能文件”的贯彻落实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市经贸委(节能办)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与财政、统计、人事、物价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各市政府领导下,切实抓好三个“节能文件”的贯彻实施。
同志们,2007年是我省节能降耗攻坚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关键之年,希望大家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节能文件”,尽快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节能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实现全年万元GDP能耗降低4.5%的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省经贸委副主任郭述禹同志于2007年3月7日在全省节能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