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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全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综合性经济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多种所有制企业的法制工作,负责多种所有制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
(三)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提出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组织推进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负责全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并组织实施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有关政策;负责由省核准和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指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规划,指导和推进制造业发展;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
(六)负责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制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指导流通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打破市场垄断的政策措施,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负责内贸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组织协调生产与流通的衔接,指导企业市场营销工作;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推进全省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省广告业的发展。
(八)编制实施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指导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和结构调整,维护机电产品进出口秩序;协调、管理和监督机电产品进口招标工作;负责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保障产业安全;负责全省茧丝绸管理和协调工作。
(九)参与制定全省运输、邮政、电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指导和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十)研究提出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行业法规和规章、技术规范及标准,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医药工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的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管理药品储备;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十一)组织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能源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负责组织回收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组织协调节能重要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省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管理省煤炭工业局、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省机械工业协会、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省轻工业协会、省纺织工业协会、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