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鲁经贸人函字[2008]18
关于报送2008年度工程系列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发[2008]5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呈报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好推荐和呈报工作,对个人申报的材料,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制定的专业技术任职标准条件进行审查,对破格申报的人员,按照破格条件从严掌握。呈报部门要对所呈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呈报要求的材料签署呈报意见后统一报省经贸委人事处。
二、时间安排。按照工作部署,接收呈报材料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5日。
三、呈报材料的具体内容
1、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软件打印的《一览表》,用A3复印纸放大复制,一式3份,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数据盘1份;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1份;
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2份;
4、学历证明、奖励证书、论文、著作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资历、能力、水平的材料原件;
5、申报工程师的人员需要提供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证明原件(申报初级职称不需要);
6、有效期内外语成绩书或外语考试合格证;
7、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
8、 “六公开监督卡”一式1份。
9、破格评审的,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报告,注明破格条件,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上报1份。
上述材料要求填写认真、工整,内容翔实,印章、签字齐全。
地 点:济南市文化西路41号二楼东首
联系电话:(0531)86938870
联 系 人:宫岩
200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