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直属单位:
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年度考核工作有关要求,请参加年度考核的机关工作人员填写并报送《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奖励审批表》(表样见附件)。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填写
1、“基本信息”、“个人总结”栏目由本人填写并签名。
2、“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目,由分管委领导或处室主要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其中“三总师”、节能办副主任和处室主要负责人的考核表由分管委领导填写并签名,处内其他同志的考核表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填写内容为“建议考核等次为优秀或称职(根据年度考核实际等次填写)”。另外,试用期人员不填写此栏目。
3、“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意见”栏目,由委人事处负责统一填写。
4、“本人意见”栏目,由本人一并签名。
5、“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栏目,仅由试用期人员填写。填写内容为“不确定等次”
6、表中各时间的填写,可大致掌握在年度考核表彰文件公布日期(2012年1月16日)前后。
二、《奖励审批表》的填写
1、《奖励审批表》的填写范围为荣获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的人员;
2、“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栏目由本人填写;
3、其他栏目由委人事处根据情况填写。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处室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准确、及时填写表格。
2、填好后用专用档案纸(16K,也可到委人事处领取)正反打印,按要求找相关领导签署意见。
3、请以处室为单位(“三总师”、节能办副主任按照惯例由相关处室负责)收齐后,于2月20日前报委人事处。
4、委各直属单位参照此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并报委人事处。
联系电话:86062528
附件:
1、《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奖励审批表》
委人事处
201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