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青运行局发〔2008〕57号
关于做好2008年“十一”黄金周和“三秋”
期间成品油保障工作的通知
中石化、中石油驻青生产、经营企业,各区、市成品油主管部门,各社会加油站:
“十一”黄金周和“三秋”繁忙季节在即,全市成品油尤其是农业机械用油需求量将迅速增大。为全面保障“十一”和“三秋”期间农机用油供应和市场运行安全稳定,应重点围绕抓好油源储备、站油调配、优化服务和确保安全四个关键环节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营企业要加强调度,确保油源配送快捷高效。
一是要加强油源调度,不断加大成品油市场投放量。两大油品公司在加强油源组织和增加库存的同时,加强油品调配,增加重点保供站,增加市场投放量,切实抓好“十一”黄金周和“三秋”成品油市场供应。二是要增加配置计划。积极向省公司争取增加配置计划,并确保配置计划按时落实到位。三是抓好油源组织。要加大铁路、海运协调力度,加大油品和油源调度力度,确保主要油品库存量可供天数保持在安全天数区间。四是“三秋”期间要建立重点保供站,向农村提供足量的柴油,全力保障好“三秋” 期间农机用油。(责任单位:中石化、中石油、社会加油站)
二、加油站要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销售氛围。
一是全面提升全市加油站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两大油品公司要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提高加油站服务理念和意识,切实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二是通过现场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在整改提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市加油站现场服务和管理制度。三是遇到问题,不要推委和激化矛盾,要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同时要即时向有关部门汇报。(责任单位:中石化、中石油、社会加油站)
三、生产企业要落实生产计划,确保生产安全稳定。
一是把好安全关。加强安全生产和装置维修检查,确保生产环节和生产流程不出问题。二是把好生产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油品质量和生产计划,保证成品油产量稳定。三是加大原油加工量和储备量。保证10月份原油达到足够的储备量,确保“十一”和“三秋”期间油源稳定。(责任单位:青岛石化公司、青岛炼化公司)
四、加强监测分析,落实预警预报和报告制度。
一是实行成品油市场监测分析日报制度,加强预警预报。安排专人跟踪国际油价和国内敏感城市变化情况,坚持成品油销存价日报分析制度,分析形势、把握动态,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关注加油站经营动态,建立重点加油站信息网络,全面了解市场走势情况,及时准确地提出市场动态分析报告。(责任单位:市经贸委、中石化、中石油)
五、落实应急措施,确保成品油市场秩序稳定。
一是中石化、中石油两大油品公司、青岛石化公司、青岛炼化公司等企业要建立系统内部的应急保障系统,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保证企业自身安全稳定。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分管领导要在青指挥,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四是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治安技防和联防措施,加强夜间值班力量,提高加油站治安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加油站人身财产安全。三是 “十一”黄金周和“三秋”期间,市经贸委将加大监管力度,组织专人对全市加油站进行巡查。(责任单位:市经贸委、中石化、中石油、青岛石化公司、青岛炼化公司)
请各区市成品油主管部门于9月25日前,将辖区内不能正常营业的加油站情况汇总后报市经贸委经济运行局。
请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驻青油品公司和各区市成品油主管部门于9月25日前,将“十一”黄金周和“三秋”期间重点保供加油站名单和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市经贸委经济运行局。
联系人:韩 文赵建涛 电话(传真): 8591180985911260
二○○八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成品油 供应 通知
青岛市经贸委办公室2008年9月8日印发
(共印6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