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服务业市场主体组织形式,促进服务业发展,山东省工商局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引导企业内部二三产业分离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据悉这是山东省工商局促进服务业市场主体总量增加和做强做大的重要举措。
根据《意见》,山东将按照“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示范引导、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登记、监管、服务等手段,营造支持、引导企业实施内部二三产业分离、优化组织形式的工作氛围,不断增加服务业市场主体总量,促进服务业发展。
山东省此次二三产业分离将以大中型二产企业为重点,对主营业务突出、效益好的二产企业,支持其将发展前景好的三产业务剥离。
《意见》指出,为加快服务业市场主体组织形式优化进程,山东推动个体服务业大户采取公司制等组织形式为重点。科技人员、专利持有人可以与大中型企业合作,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据了解,山东大中型服务业企业允许发挥老字号和品牌效应,以商标等知识产权出资和公司股权出资的方式设立子公司,组建企业集团。对具有竞争优势的服务业企业,可通过兼并、组合、重组等方式,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企业集团。
控股形式多样,企业可以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绝对控股,也可以是相对控股,允许服务业集团各成员企业注册资本依法分期注入,其从属门店可以缀以总店名称。
根据《意见》,山东将针对大中型骨干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大户,在服务行业的各个中类、小类确定2-3个试点企业和个体大户,引导企业改造业务流程,优化二产、发展三产,引导个体大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据介绍,近年来,山东省在促进企业内部二三产业分离方面进行了试点和探索。在试点阶段,潍坊市、滨州市工商局分别办理大中型企业二三产业分离登记30余户和130余户。其中,滨州市剥离出的130余户三产企业,新增营业收入31.42亿元,新增入库营业税及附加近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