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贸委(经委)、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办、各大企业:
受近期多次出现的大范围强降雨天气影响,我国南部地区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损失巨大。我省也多次发生强降雨过程,全省累计降雨较历年同期偏多30%,其中4月份以来,全省降雨量159毫米,较历年同期偏多54%。据国家有关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省降水量预计比历年偏多2至5成,防汛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今年防汛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近日,省政府也专门下发通知,对汛期各项灾害防范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做好我省工业商贸企业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各市、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灾情,切实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早采取应对措施,抓好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把握防汛工作的主动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防汛工作制度,强化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二、积极组织好各种应急防汛物资的生产和供应,满足防汛抢险需要。各市经贸委(经委)要加强对防汛物资的调度,全面掌握防汛物资的生产和供应情况,对防汛工作急需的各类物资、器械和设备,要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全力组织企业生产,及时做好调运和供给。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药品储备计划,做好相关物资的组织和供应工作。对一些需用量大的防汛物资如土工布、编织袋、铁锨、麻袋、铅丝、排水设备以及各类大型运输车辆,要确保留有一定的储备量,以应备防汛紧急需要。
三、突出工作重点,抓好防汛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各市经贸委(经委)要做好工业商贸企业防汛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协调解决企业防汛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煤炭、冶金、黄金等部门及矿山企业要着重抓好矿井防治水工作,防止出现重大透水淹井伤人事故;各级流通商贸企业要组织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同时要做好各类库房的修缮工作,防止库房漏雨、坍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沿海企业要做好各类堤坝的加固工作,防止因海啸和台风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铁路和交通部门要合理安排运力,保证各类防汛物资的运输。对有可能受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和地下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区及各类单位,必须完备人员紧急疏散撤离方案。
四、做好电力运行保障工作,确保汛期电力供应。各市经贸委(经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电厂、变电站和重要用户进行防汛检查,并会同供电公司制定和完善防汛预案,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电力公司要加强电网调度管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及时调整可能受洪水影响的电力设备、设施的运行方式,并按照电力迎峰度夏预案的统一要求,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发电企业要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做好电煤、燃油、备品备件和防汛物资的储备,保证汛期发电机组满发稳供。
五、加强汛期值班,做好汛情调度。各市经贸委(经委)、各有关单位及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加强调度,主要负责人要在主汛期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了解防汛工作的动态和形势,掌握防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以便制定相应的对策,组织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保持经济社会稳定。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