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运各有关单位:
进入四月份以来,由于省外贫瘦煤资源不足、供应量下降和省内追加电煤合同暂未签订等因素,电煤日供量下降,同时省内用电负荷持续高位、日耗煤量增加,导致部分电厂电煤库存偏低,电煤供需矛盾突出,对此必须引起煤电运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做好“五一”期间煤电运供应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电力公司要切实加大省内外电煤催调催运力度。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电煤供应和电网安全运行,遇有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报省煤电运联合办公室。要加强与煤炭生产企业和铁路运输部门的沟通,保持铁路、公路、海运三种运输方式的畅通。有条件的电厂要重点做好节日期间海运煤的突击抢运工作,有效地提高电煤库存。
二、各煤炭生产企业要抓好节日生产和供应。科学处理好节日放假、检修和生产供应的关系,保持节日期间电煤正常供应,并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努力增加煤炭生产,增加电煤资源保障。5月份省内各重点煤炭企业要按照省煤电运联合办公室下达的4月份电煤供应计划翻版执行。
三、铁路运输部门继续把电煤运输做为重点,做到计划、配车、挂运、放行“四优先”,有请必装。公路、公安部门要维护好交通秩序,保证公路电煤运输的畅通。
四、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坚持节日值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电煤供应的调度统计上报工作。对主力电厂要实施重点监测,积极解决好煤电运工作中的各类问题,确保电网正常运行和电煤资源供应。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