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4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山东省政府签订的《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责任书》要求,我省第一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工作涉及企业17户,共计炼铁490万吨、炼钢791万吨,其中2007年底前淘汰炼铁能力248万吨、炼钢能力370.6万吨。待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完成后关停淘汰的炼铁能力242万吨、炼钢能力420万吨。经过7个多月艰苦努力,2007年度全省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248万吨,完成计划100%;完成淘汰炼钢能力370.6万吨,完成计划的100%,今年的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共计节能398.7266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70115万吨、粉尘排放量1.688788万吨,有力推进了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