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成2007年度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工作任务的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
根据4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山东省政府签订的《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责任书》要求,我省第一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工作涉及企业17户,共计炼铁490万吨、炼钢791万吨,其中2007年底前淘汰炼铁能力248万吨、炼钢能力370.6万吨。待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完成后关停淘汰的炼铁能力242万吨、炼钢能力420万吨。经过7个多月艰苦努力,截至目前,2007年度全省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248万吨,完成计划100%;完成淘汰炼钢能力370.6万吨,完成计划的100%,今年的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设备完全拆除的12户,高炉7座、电炉52座,淘汰炼铁能力112万吨,炼钢能力310.6万吨;设备已封存的3户,高炉4座,淘汰炼铁能力43万吨;正在拆除中的2户,高炉6座、转炉2座,淘汰炼铁能力93万吨,炼钢能力60万吨。现将有关情况和主要做法报告如下:
一、统一认识,把淘汰落后钢铁产能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
4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会议之后,4月30日省政府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与节能减排工作,学习贯彻曾培炎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部署全省第一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要求全省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重要性,把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作为推进节能减排的一项具体措施,务必按期完成任务,抓出成效。《山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把第一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任务列为2007年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明确的考核要求。在2007年钢铁产品价格稳中有升、企业经济效益比较好的情况下,全省上下进一步统一了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迅速行动,有效组织,扎实推进,有力地保证了第一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
根据我省第一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任务的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迅速组成调研组,进一步对关停和淘汰企业的生产能力进行核查落实,制定了《山东省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主要工作措施,明确省直各有关部门的分工和职责。在此基础上,5月26日省政府与有关市政府签订了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责任书,有关市政府、省冶金总公司也分别与所属企业签订了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责任书,将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由于任务目标明确,各项措施的可操作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做到了有的放矢,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完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工作
在开展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中,我省进一步加大了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节能减排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学习贯彻,依法依规做好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在实施方案的制定、生产能力和设施的核查、各阶段工作的督查督办过程中,组织国土资源、环保、安监等执法部门参加,充分发挥经济、法律手段的作用,把好土地、信贷、环保和市场准入关,做到依法关闭,依法淘汰,依法监督。在9月底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企业情况的督查中,我们发现只有5家企业拆除了设备,有5家企业设备停产未拆除,还有7家企业仍在生产。为了加快企业的关停和淘汰力度,省经贸委、省物价局、山东电力等有关部门立即对未停产的企业从10月1日起实行差别电价,并对1家企业从10月1日起予以断电。同时,省环保部门自10月份开始组织环保执法大检查,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对污染严重的超标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企业按照责任书的要求限期关停。各级节能部门也组织执法队伍,对应关停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实施超耗能加价政策。通过实施有关政策,加大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的开展。
四、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妥善做好企业转产和人员安置分流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指导和帮助被关停和淘汰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制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妥善分流安置职工,保持企业和职工的稳定。全省17户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企业涉及职工14746人,大部分得到了妥善安置和分流,职工情绪稳定。莱钢集团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共涉及职工929人,已在集团内部消化、安置571人,其他358名职工将通过“十一五”期间的项目逐步消化、安置。济钢集团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共涉及职工4000多人,通过制定和落实内部消化、三产置换等具体的分流安置方案,稳妥地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保证了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积极稳妥进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这次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我省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关停的相关工作。各市也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在开展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中,省政府领导多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的重大问题。省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第一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其他需淘汰的产能,包括公称容积350m3高炉6座、公称容量40吨转炉4座,炼铁能力242万吨、炼钢能力420万吨,将在其“十一五”发展规划完成后关停淘汰,保证按责任书要求按时完成关停和淘汰任务。
我省2007年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这项工作也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正确指导和多方面支持下取得的。由于钢铁企业投资大、人员多,从目前看关停和淘汰企业补偿和人员分流任务重,地方政府压力较大,亟需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给予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支持和帮助。
附件:2007年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企业情况汇总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007年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企业情况汇总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性质 | 关停和淘汰装备 | 关停和淘汰情况 |
高炉 | 转炉 | 电炉 |
公称 容积 | 能力 | 公称 容量 | 能力 | 公称 容量 | 能力 |
(m3/座) | (万吨) | (吨/座) | (万吨) | (吨/座) | (万吨) |
| 17家企业 | | | 248 | | 60 | | 310.6 | |
1 | 枣庄吉通制管有限公司(薛城陶庄欧凯钢铁公司) | 民营 | | | | | 10×1 | 5 | 完全拆除 |
2 | 滕州建龙钢业有限公司 | 民营 | | | | | 10×6 | 30 | 完全拆除 |
3 | 山东九羊公司 | 民营 | | | | | 4×1 | 18 | 完全拆除 |
4 | 莱芜市轧钢总厂 | 民营 | | | | | 3×1 | 10 | 完全拆除 |
5 | 临沂财源钢铁有限公司 | 民营 | | | | | 10×10 | 40 | 完全拆除 |
6 | 苍山东宝山焦化公司 | 民营 | 100×1 | 9 | | | | | 完全拆除 |
7 | 微山县泰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民营 | | | | | 15×10 | 2.6 | 完全拆除 |
8 | 平阴县鑫源钢铁有限公司 | 民营 | | | | | 20×8 | 30 | 完全拆除 |
9 |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 | 125×4 | 80 | | | 22×3 | 75 | 完全拆除 |
10 | 潍坊市华阳钢铁有限公司 | 民营 | 64×1 | 6 | | | | | 拆除中,设备已封存 |
11 | 宁阳县通宇钢铁有限公司 | 民营 | 128×1 | 13 | | | | | 完全拆除 |
12 | 台儿庄中正钢铁铸厂 | 民营 | 128×1 | 10 | | | | | 完全拆除 |
13 | 滕州福兴金属制品公司 | 民营 | | | | | 5×8 | 40 | 完全拆除 |
14 | 淄博铁源实业有限公司 | 民营 | 128×2 | 27 | | | | | 设备已封存,拟进入企业破产阶段 |
15 | 台儿庄中瑞铁业有限公司 | 民营 | 75×1 | 10 | | | | | 停止生产,设备已封存 |
16 |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 | 国有 | 128×4 | 83 | 12×2 | 60 | | | 关停全部设备,拆除128m3高炉1座,其余设备正在拆除中 |
160×1 |
| | | | 20×4 | 60 | 完全拆除 |
17 | 张店钢铁总厂 | 国有 | 128×1 | 10 | | | | | 拆除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