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总结检查2007年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情况,2008年1月3日至10日我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经贸委、质监局、环保局、统计局、建材办等有关部门,组成7个核查验收组,按照“立窑完全丧失生产能力,窑体全部拆除”的标准,对有关停任务的16个市(不含聊城)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进行了核查验收。
国家下达我省2007年工作任务是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850万吨,经核查验收,我省拆除立窑102座,熟料产能1000.5万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工作任务。
一、主要做法和经验
2007年我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自8月份开始部署,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纳入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认真调查摸底,逐级核查落实关停计划,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加大各项关停措施的落实,有力推动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省经贸委作为全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牵头部门,多次组织召开由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经贸委运行部门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全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省里专门成立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具体负责全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的实施。各市将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事机构,明确部门职责,配套联动,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淄博市把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降耗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体系,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淄博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导全市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建立健全了市、区(县)两级节能管理和执法体系,加大了落后水泥产能的淘汰力度。滕州市成立了关闭单条生产线机立窑水泥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的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有力促进了关停和淘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在充分征求省直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研究制定十条加大立窑关停和淘汰力度的政策措施,并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单位。其中暂停立窑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适当财政补贴等政策已逐步实施。12月29日省政府与各市签订了关停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责任书,各市也与县区、企业签订了责任书,由于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到位,促使全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进展顺利。
三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施关停。各市在开展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时,做到无情淘汰,有情操作。一方面要求关停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关停,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地做好关停企业的转产和稳定工作,对按期自行关停的企业,帮助争取补助资金,积极为其转产寻找适宜的项目。差别电价的实施和资源综合利用免税企业认定的暂停,使立窑水泥生产企业利润大幅降低,甚至无利可图。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有效控制了立窑水泥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使企业在淘汰水泥立窑方面由被动逐渐转为主动。11月7日,“中国水泥第一爆”在枣庄市打响,成功爆破9条立窑生产线,足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决心和力度,加速了全省立窑水泥生产线的拆除进度。
四是积极引导企业转型转产,平稳过度。各级经贸部门切实负起牵头部门责任,对企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解之以法,躬身对企业讲政策、讲法律,做思想工作,引导企业自行关停。滨州市博兴县圣源水泥有限公司按要求拆除了3座立窑后,企业新上一条“纳菲尔钨合金表面处理生产线”,该项目是国家“863”攻关项目,可以替代国际上已淘汰的高污染的镀铬技术,属高科技、环保、节能项目,市场前景十分广阔。滕州市关停并拆除立窑的企业,积极上新项目,决不闲置一处土地。其辖区内华凯水泥有限公司的脱水蔬菜加工生产线、金马山水泥有限公司的奶牛养殖场、岗头水泥有限公司与北京全聚德公司协议建设的松花蛋加工项目将陆续上马。淄博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立窑水泥企业改粉磨站,要求粉磨产能必须大于60万吨,有利于熟料资源的合理配置。各市积极帮助企业处理关停后续工作,动员企业转型转产,协助寻找低能耗、低污染、有发展潜力的先进项目,合理分流企业职工,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从2007年各市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开展情况看,这项工作国家政策少,涉及社会稳定、地方发展等多个方面,企业情况复杂多样,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一是立窑生产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企业的固定资产为私有资产,政府仅能依靠有关政策关停立窑生产设备,强制要求企业拆除设备没有法律依据,在此情况下,政府只有引导企业自行拆除,而拆除设备又需要一定资金,企业拆除立窑生产设备的积极性不大。二是大多企业关停后选择上粉磨站,虽能够分流部分职工,合理利用设备,对企业是一个缓冲期,但从长远看,熟料来源问题仍然存在。
综合上述问题,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转变企业观念,增强企业关停和淘汰落后立窑的积极性,国家应将立窑列入淘汰目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淘汰立窑企业新上节能减排且技术先进项目的扶持力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国家应对拆除立窑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特此报告。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