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停立窑改粉磨站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
随着关停立窑工作的深入开展,部分立窑企业要求改为粉磨站。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现有立窑企业可以停止立窑熟料生产,以现有磨机改为粉磨站生产。
2、要求改为粉磨站的企业,要向各市经贸委提交申请报告,出具书面停止立窑生产和使立窑完全失去生产能力的承诺,制定相关措施和进度安排,并附立窑完全失去生产能力的照片、工商登记经营内容变更资料等证明。
3、由市经贸委现场核查后,转报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批复后方可实施。
4、改为粉磨站后的企业以粉磨站名义申报水泥生产许可证。
5、以各市为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并填附表,不受理单个企业的申报。
2007年10月26日
立窑企业改粉磨站登记表
企业名称
淘汰立窑数量
规格
熟料产能
磨机规格及数量
企业法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