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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典当业监管暨年审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 2008-05-22    信息来源: 综合法规处  字体:

  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省典当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在各级监管部门和广大典当企业的努力下,我省典当业稳步发展,典当企业业务量持续扩大,效益显著提高,服务于中小企业、服务于全省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典当企业户数增加较多,整个行业的规模实力明显增强。全省典当企业由2000年的34户,增加到2007年底的130户和5个分支机构;注册资本总额由2.35亿元,增加到20.9亿元;从业人员达1279人。二是布局趋于合理均衡发展。目前,全省130户典当行和5个分支分布在全省74个县市区,为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典当业务持续扩大,社会效益显著增加。去年正常营业的113户典当行,完成业务笔数由2000年的8556笔,增加到2007年的26398笔;年发放当金额由2000年的4.26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64.6亿元。四是经营管理不断改善,企业经济效益逐步提高。实现营业收入由2000年的1529万元,增加到2007年19155万元;上缴税金由2000年的73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2613万元;实现利润由2000年的265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5245.6万元。2008年第一季度,全省128家典当行业务笔数6753笔,典当总额24.9亿元(动产5.2亿、房产14.5亿、财产权利5.2亿元),典当余额14.4亿元,收入5736万元,上交税金6316万元,利润1800万元。五是典当秩序良好,步入规范健康发展轨道。省、市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典当管理办法》,加大力度搞好监管,把好年审关,及时上报信息,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各典当行以《典当管理办法》为经营准则,依法合规经营,没有出现大的违规行为,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已经形成了在同业中的竞争优势,向着做大做强的目标迈进。一批典当业服务品牌正在逐步成长,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典当行的社会地位显著上升。总体上看,我省典当业发展是规范的、健康的,前景是好的,市场空间很大。

  近年来,我省各级典当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为维护典当市场秩序、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典当管理办法》,努力做好典当行监管工作。去年,我们组织召开了全省典当监管工作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家商务部、公安部下发的《典当管理办法》,要求各市监管部门以《典当管理办法》为统领,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规范经营的自觉性。形成了不越位、不缺位、依法监管做到位的良好监管机制。我省各级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国家政策与山东实际相结合的文章,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坚持寓管理与服务之中,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引导典当企业端正经营思想,合规合法经营,为促进全省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继续强化法规的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典当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去年,我们对全省典当企业特别是针对新设典当企业举办了《典当管理办法》专题培训和业务培训。对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讲解,强调监管部门要依法行政,典当企业要合规经营。通过学习培训,既提高了各级监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能力,也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经营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我们还聘请了有丰富实践经营的典当企业专家,从典当业务操作程序、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操作及风险防范,汽车质押典当业务操作、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操作等进行专题讲解。通过专家授课,现场答疑等方式,引导新设典当企业快速入门、掌握技能,用最短的时间进入正常营业状态。

  三是指导典当企业构建规范的公司体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典当行是国家特许经营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的特殊企业法人,从现实看,典当业虽然是小行业、小机构、小市场,但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也必须按《公司法》要求,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成功衰败的历史证明,制度和机制的重要性有时比资金和管理者更重要。近年来,我们要求全省典当企业特别是新成立的典当行,在设立之初,就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以规范,形成新企业、新机制、新制度、规范化、高起点的组织机构,建立完善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用公司制规范运作。近几年来,新设企业未出现因产权不清晰等引发的经济纠纷,也保持了正常经营的良好势头。

  四是努力为企业搞好服务,做好典当公司变更事项等日常监管工作。随着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企业发生变更事项是正常现象,但典当行作为特殊行业,其变更要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和程序,不能随意擅自变更。各市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把做好典当企业的变更事项作为加强日常监管的重要工作。对本辖区内典当企业提出的变更事项进行严格审查把关,认真分析研究企业变更事项的原因,特别是对股权变更要进行重点审查,防止部分典当企业借变更之机抽逃资金,防止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进入典当行,切实杜绝个别典当行借机变相集资吸储或倒卖经营资格的情况发生。同时在监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不少企业经营者认识到在国家法律法定费率上限已定,企业固定成本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典当业发展只有走规模经营之路、做大做强才能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根据企业提出的变更申请,去年,我省分两批上报国家商务部共为24户典当企业办理了变更事项,其中四户企业新增注册资金7000万元。去年下半年,根据商务部对到期典当行换证的通知要求,各市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全国首家完成了换证工作,并及时下发,保证了企业正常经营管理的需要,得到了企业好评。

  五是加快典当企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典当业主要经营指标统计监测制度。我省自2002年就下发文件,在全省典当业推广应用典当管理系统软件,要求采取现代化办公手段,用信息化提升管理水平,提升典当行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形象。目前我省典当企业都基本掌握了典当软件操作方法,熟悉了当票打印、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汇总。去年上半年,我们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业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转发文件,及时组织报送操作程序培训,并在国家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了省、市监管部门进行辖区内典当企业监测、统计、分析的专用软件。既达到国家商务部网上直报的要求,又为各市监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本地情况提供了方便,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从一年来的实践看,各典当行都已熟练掌握了网上报送信息的操作技能,都能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数据及时上报国家商务部和省主管部门。为及时掌握典当业的市场运行信息、加强行业监测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

  六是认真加强检查,做好年审工作。根据国家《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商务部要求,去年底我们起草下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对年审的范围、审查重点、方法步骤进行了部署。要求对典当企业注册资本、出资人及出资情况、经营地址变更情况、财务状况、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情况、全国统一当票使用情况,遵守《典当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各级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2007年度年审工作。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市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年审通知的要求,制定了具体操作方案,把组织实施好年审工作作为加强依法监管、强化规范经营的大事来抓。二是各监管部门都选择指定了有资质、服务好的中介机构,对辖区内典当企业进行年终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掌握了较为翔实的第一手资料,为年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对辖区内典当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形成了辖区内典当年审工作报告。在上下共同努力和企业积极配合下,按时完成了年审工作任务。参加年审的115户典当企业,有113户通过年审。另外2户因营业不正常不能提供年审所需材料,按年审规定要求,根据市监管部门意见,予以撤销典当经营资格。

  从年审情况看,虽然我省典当业近年来发展较快,取得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典当业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发展和提高。许多典当公司存在规模小、实力弱、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创新意识不强、专业评估鉴定人才缺乏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典当企业基础管理工作仍然薄弱。作为新兴行业,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典当业发展还不成熟,重业务开拓、轻内部管理的思想在大多数典当企业中还比较浓厚。部分企业财务管理较薄弱,当票的使用管理不够严格,少数企业签订补充合同欠规范,存在法律漏洞。还有的企业产权不清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董事会、股东会不健全,监事会职责不到位,距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差距较大。随着典当业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加强典当企业内部管理尤其是基础管理是今后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

  二是经营思路不广,创新能力不强,典当业务品种过度集中。从目前看,空间较大的业务品种如金银首饰、古董字画等传统民品,多数企业没有开展,而房地产、生产资料、有价证券、机动车四项业务占全部典当金额的95%。仅房地产一项就占业务量的57.6%,这类业务当金数额大,周期较长,盈利水平较高,但同时也要看到,这些业务尤其是房地产业务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密切相关,一旦政策发生变化,出现绝当,其变现能力相对较差,潜在风险很大。同时,我省典当业务笔数少,单笔业务数额过大,上海去年典当总额130亿元,业务笔数44万笔,平均单笔业务3.3万元。而我省去年单笔业务平均24万元,说明短期融资少、数额大、期限长、资金流动性差,风险分散度不够,控制风险的难度加大。

  三是典当业总体发展不平衡。一方面,企业间发展不平衡。从业务量看,2007年,全省典当业户均发放当金5718万元,但低于1000万元的典当企业有13户,占11.5%,有的典当企业发放当金甚至不足百万元,业务量悬殊较大。从企业效益看,113户典当企业中,营业收入过200万的27户企业共实现收入11670万元,占全省营业收入的60%。90%的典当企业实现利润低于100万元。另一方面,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临沂、泰安、济南、淄博、烟台、济宁、滨州、德州等行业基础较好、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典当业整体效益好于其他地区。

  四是在监管和企业经营过程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及不规范行为。从监管工作情况看,部分市监管部门虽然存有人手少,工作任务重的客观因素,但日常监管工作不细致、不到位的问题也不能忽视。典当业作为特殊工商企业,其经营的特殊性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感,既要依法监管,不干预日常经营,又要宏观指导,监管到位。建立完善监管机制,防患于未然,促进典当业规范健康发展。从企业方面看,有的典当企业在设立之初资本金不到位,有的在业务量少时挪用资本金,业务量大时向其他企业拆借;有的不按法定程序增资扩股,搞变相增资;有的还违规发放信用当金、人情当金;有的企业单笔放款额超过国家规定;有的财务状况失真,放当金额与营业收入、效益严重不对等,可信度低。还有的做业务不出具当票,搞体外循环等。虽然这些行为大多得到了及时纠正,但并未完全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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