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审情况看,虽然我省典当业近年来发展较快,取得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典当业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发展和提高。许多典当公司存在规模小、实力弱、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创新意识不强、专业评估鉴定人才缺乏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典当企业基础管理工作仍然薄弱。作为新兴行业,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典当业发展还不成熟,重业务开拓、轻内部管理的思想在大多数典当企业中还比较浓厚。部分企业财务管理较薄弱,当票的使用管理不够严格,少数企业签订补充合同欠规范,存在法律漏洞。还有的企业产权不清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董事会、股东会不健全,监事会职责不到位,距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差距较大。随着典当业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加强典当企业内部管理尤其是基础管理是今后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
二是经营思路不广,创新能力不强,典当业务品种过度集中。从目前看,空间较大的业务品种如金银首饰、古董字画等传统民品,多数企业没有开展,而房地产、生产资料、有价证券、机动车四项业务占全部典当金额的95%。仅房地产一项就占业务量的57.6%,这类业务当金数额大,周期较长,盈利水平较高,但同时也要看到,这些业务尤其是房地产业务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密切相关,一旦政策发生变化,出现绝当,其变现能力相对较差,潜在风险很大。同时,我省典当业务笔数少,单笔业务数额过大,上海去年典当总额130亿元,业务笔数44万笔,平均单笔业务3.3万元。而我省去年单笔业务平均24万元,说明短期融资少、数额大、期限长、资金流动性差,风险分散度不够,控制风险的难度加大。
三是典当业总体发展不平衡。一方面,企业间发展不平衡。从业务量看,2007年,全省典当业户均发放当金5718万元,但低于1000万元的典当企业有13户,占11.5%,有的典当企业发放当金甚至不足百万元,业务量悬殊较大。从企业效益看,113户典当企业中,营业收入过200万的27户企业共实现收入11670万元,占全省营业收入的60%。90%的典当企业实现利润低于100万元。另一方面,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临沂、泰安、济南、淄博、烟台、济宁、滨州、德州等行业基础较好、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典当业整体效益好于其他地区。
四是在监管和企业经营过程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及不规范行为。从监管工作情况看,部分市监管部门虽然存有人手少,工作任务重的客观因素,但日常监管工作不细致、不到位的问题也不能忽视。典当业作为特殊工商企业,其经营的特殊性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感,既要依法监管,不干预日常经营,又要宏观指导,监管到位。建立完善监管机制,防患于未然,促进典当业规范健康发展。从企业方面看,有的典当企业在设立之初资本金不到位,有的在业务量少时挪用资本金,业务量大时向其他企业拆借;有的不按法定程序增资扩股,搞变相增资;有的还违规发放信用当金、人情当金;有的企业单笔放款额超过国家规定;有的财务状况失真,放当金额与营业收入、效益严重不对等,可信度低。还有的做业务不出具当票,搞体外循环等。虽然这些行为大多得到了及时纠正,但并未完全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