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风险控制,提高业务质量
济南鼎隆典当有限公司
鼎隆典当设立于2006年3月17日,注册资本1500万元,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认真学习、遵守典当管理法规,积极开拓业务,为促进山东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方便居民的生活,做了一些工作。同时为股东提供了较好的投资回报,
两年累计发放典当业务95笔,发放当金16940万元,其中中小企业当金发放占14820万元,居民当金发放占212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94万元,缴纳税金147万元,实现净利润248万元。未发生绝当业务。
一、加强风险知识学习,强化风险意识,学会风险管理。
典当行业是高风险行业。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较高的资金使用收益决定了每一笔业务都存在较高的风险。年30%以上的典当收益率,一般企业是难以创造出来的。因应急向典当行融资,更会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到典当行做业务的客户大多是被银行排挤出来的。处置当物会面临各种困境与阻碍,耗费大量物力、财力与精力。典当的业务特性与面对的客户群,决定了典当面临极大的风险。因此,鼎隆典当在业务培训上加大了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投入。
在风险管理知识培训学习中我们重点分析了典当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并籍此采取了一系列管理办法。
典当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大致如下: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叫违约风险,它是指在经济交往中,债务人即当户未能履约合同赎当或延期偿还当金本息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使典当行收益受损的可能性。信用风险是典当行最主要的风险,社会信用制度的缺失,是个重要原因。信用风险的根源在于债务人,无论何时,典当行每增加一笔典当盈利性资产,都必须承担当户即债务人可能违约的风险,且不同的典当资产具有不同的信用风险,尽管当户出具了当物作保证,即办理了动产质押、权利质押或不动产抵押,但一旦债务人违约,要处置当物即各种质押物、抵押物,典当行都面临较大风险,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增加不必要劳动消耗和成本支出,而且结果难以保证本息的足额偿付。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又称价格风险,是指典当行在绝当物品处理过程中,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出现再次流通困难,导致当金出现呆账损失的风险。绝当物品变现的难易程度取决于当金的高低和二手市场供需状况两个因素。如二手市场对该当物供大于求,价格下跌或者当物估价本身过高,当物变现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费用,有的甚至无法变现,形成呆帐损失。
3、操作风险
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控制、人为错误、制度失灵以及外部事件给典当行带来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可能性。操作风险可以分为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所引发的四类风险。我国大多数典当行属于私有性质,少数属于国有企业,由于典当行是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其所设立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是为应付申报需要,大多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职能,关键是实践中要么是家族制管理,要么是行政任命,典当职业经理市场远未形成,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无法实行分离,从而难以对经营决策形成约束,更不用说科学治理。这种缺乏行为约束和利益制衡的内部机制,一是不利于典当企业长远发展;二是因其决策失误有时会给企业带来灾难性风险。
另外,极少数典当企业为扩大资金规模,打着金融业务的招牌,面向社会公众高利息集资,变相吸收存款,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引发群体事件,破坏金融秩序。有的典当行甚至超范围经营、乱拆借资金、发放信用贷款、恶意收赃销赃等等,所有这些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都会引发法律法规的惩戒风险。轻者遭受经济处罚,重者吊销典当经营许可证,触犯刑律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4、战略风险
是指典当行追求短期商业目的与长期发展目标的系统化过程中,不适当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可能威胁典当行未来发展的潜在风险。由于不同的典当经营者对典当行业的社会地位、性质、功能及作用认识不完全相同,因而在制定企业战略发展目标和实施具体战术上会采取不同的策略。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对企业自身的市场定位,企业选择的主要经营品种和目标客户群,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市场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企业自身条件,这都与经营者的素质和水平密切相关。一旦定位错误极有可能造成整个企业的经营失败。
5、政策性风险
因社会、经济原因而出现的国民经济宏观政策调控等政策性变动,如财政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变动,对典当行业产生的较大影响。
6、法律性风险
是指由于法规不健全、颁布新的法律和对原有法律进行修改等原因而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典当管理办法》属于商务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部门规章,不仅法律位阶较低,而且很多条款与我国《担保法》、《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有关规定不一致,“硬伤”明显,典当企业在实际经营中不可避免地要遭遇到经济纠纷,很多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典当实践中的司法风险还表现在许多典当行对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存在较大差异,造成典当法律纠纷。如当物所有权的瑕疵问题,典当财产中的继承人权利问题,夫妻共有财产典当时单方处置权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现有法律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而典当行在开展典当业务时因对这些规定缺乏统一认识和未引起足够重视,导致绝当后处理典当物时纠纷四起,典当行不可避免的要遭受损失。
7、道德风险
是指在典当业务活动中,由于典当工作人员的恶意行为或不良企图等道德问题,发生典当损失的风险。道德风险分为职业道德风险和社会道德风险。职业道德风险主要指典当行工作人员缺乏职业精神和个人利益至上,以及轻视典当业务工作而给企业造成损失。社会道德风险主要是指典当行工作人员的恶意侵占理念和行为,给典当行造成的风险损失。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内部管理的空子,贪污或挪用公款;在业务中搞地下交易,暗拿回扣佣金造成典当行利润流失;泄露商业机密,谋取个人私利;内外串通,恶意高估当价,超额放款,套取典当资金;免除抵押、质押条件,发放人情信用贷款等等。
二、防范风险,坚持以人为本,选择优秀人才是关键。
典当经营是由人来操作的。其管理人员及经营人员素质高低是典当行经营风险控制的根本。典当业务涉及各行各业,典当业务的复杂性、综合性,决定了业务人员必须是复合性人才。我们要选好人、用好人、培养人、留住人。实践中典当人员业务能力低、工作疏忽,会增加典当事故的发生机会,给典当行带来风险。我们对典当人才在选择培养过程中,要实行多层次激励措施,实现标本兼治,要建立一套控制典当人才风险发生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典当人才,来减少典当风险的发生。
三、针对存在的风险,建立风险控制制度,明确关键控制点。
典当行要建立一套风险控制制度,去识别、衡量、监测、控制风险,通过对经济形势分析,确定每年的风险控制重点,确立工作重点与目标。
我们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完善的事前考察制度、事中监控制度和事后管理制度。我们要求全体员工做足做细业务前期工作,充分考察当户详实资料;做精业务中期控制制度,详细调查当户发展状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业务事后管理制度,细致地帮助当户解决相应善后工作。
1、事前考察制度,我们认为是风险控制的关键。事前考察制度主要是企业申请,我行受理后,工作人员要实地多方面进行详细调查当户情况,包括该当户基本情况、经营管理状况、当户资信状况、当户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分析、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分析、质(抵)押物分析、风险考察分析表等,写成书面考察报告,上呈审贷会,审贷会通过表决,选取业务。其中风险考察分析表是指我行工作人员针对当户的调查结果,详细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内容包括当户借款优势及劣势分析、还款来源、业务可能拖欠的期限、企业信誉、借款用途等。
2、事中监控制度,是典当行控制风险的重点。事中监控制度,主要是指我行工作人员定期察看企业当户资金运营情况,多方面关注企业发展的动态,包括研究分析国家当前经济政策、行业市场变化、企业最新情况等。事前考察结束,典当放款后,不要放松警惕,要注意随时监控企业经营情况,定期随访当户,及时掌握其经济状况。一旦发现其经济发生问题,或有故意躲避典当行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加大催款力度。例如,发出书面通知书要求当户到期还款;或者要求当户到典当行说明不能及时还款的原因,并制定还款计划。
3、事后管理制度,是指我行工作人员在当户赎当后,协助当户处理善后事宜,例如解除抵押登记、提出企业发展的合理建议等。事后管理不仅仅是材料的整理归档,更重要的是对该笔业务的全方位分析,从中得出该当户的资信等多种信息,以备将来业务。
四、虚心向同行学习、请教,注重同行业的交流、沟通,加强信息沟通,防范行业系统性风险。
筹建典当行时,我们参观考察了济南、临沂、泰安的典当行,上海、北京的典当行等。从一开始,我们就得到了同行的无私帮助,了解了一些典当经营规则,也逐步认识到了典当经营中的一些潜在风险。
开展典当业务时,遇到想不透、把握不准的情况时,我们就向同行请教,与同行交流、分析,把问题分析透,看清风险,找到可以控制风险的办法。
五、树立法律意识,守法合规经营。
典当的风险绝大多数出在没按法律规定去典当上,严格依法典当不仅不会影响典当行的经营收益,而且会大大降低典当经营的风险。实践中不乏因没签合同或没有抵押物而上当者,不乏合同条款不全或错误理解法律而吃亏者,不乏不办理必要的登记而使客户反客为主者,不乏抵押物不实致使其余价款无法追偿者等等。
典当涉及到很多法律规范,比如《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公司法》、《婚姻法》、《民法通则》、《拍卖法》、《税法》、《保险法》、银行及证券方面的法律、房地产管理及登记方面的法律、机动车管理及登记方面的法律、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评估方面的法律、以及大量的相关的公司解释。掌握典当法律条文不是简单的事情,但是任何一部法律涉及典当的条文不吃透,都可能会造成典当行吃亏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