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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2007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07-12-03    信息来源: 综合法规处  字体:

 

 

根据省减负办《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鲁减负办字[20074号)精神,临沂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中小办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临沂市涉企收费项目、“新三乱”、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公路“三乱”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召开了有关企业座谈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临沂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省委、省政府、省减负办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努力开展工作,加大标本兼治力度,营造了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目前,全市共取消向企业乱收费项目98个,涉及乡镇企业项目39个,金额574.7万元,查处案件15个,涉及乡镇企业案件10个;降低收费标准项目114个;取消机动车辆收费17个,金额320万元,查处案件5个,金额7.3万元;撤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40个;全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由305项减少为262项,每年可为社会减轻负担的9000万元。

一、工作情况

(一)开展了“三查”活动。重点检查了“三取消、一不准”规定的执行情况、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情况、对企业乱收费、乱评比、乱检查、乱培训等情况。年初,市监察局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要求,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会同市纠风办、发改委、经贸委、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国资委、法制局、物价局等9部门研究制定下发了我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方案,成立了全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和专门的工作办公室,专题召开了全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动员会议,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王长利作了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对照《工作方案》要求,对现有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凡可以撤销的项目,一律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合并。经初步审核,全市共清理撤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40个,保留项目46个。在抓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的同时,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企业乱检查、乱培训问题的整治力度,12个县区全部在纪检监察机关成立了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企业普遍实行了挂牌保护,对工业园区普遍实行了行政执法、检查、收费“扎口”管理,5个县区建立启用政务大厅实行了“一站式”服务。乱检查、乱培训行为大幅减少。

(二)清费治乱,严格落实“三取消、一不准”的规定。为优化全市招商引资环境,切实减轻社会各方面的负担,我们进一步加大了清费治乱减负的力度,清理取消了一批不合理收费,降低了偏高的收费标准。2003年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研调小组,就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和企业开办经营环节各项费用以及制约招商引资工作的收费和服务价格因素进行了实地调研。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26项涉企收费问题,提出“切一刀,一刀切”、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无费区”品牌和实行收费“低门槛”的招商引资策略等合理化建议,向市府呈报了《关于清理涉企收费优化经济环境的调研报告》,受到市政府的充分肯定。针对建设工程收费项目过多,有些审批收费重复且不合理的状况,对临沂市建设工程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2007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对全市进行一次清费治理工作,此项工作正处于准备阶段。通过几年的清费治乱努力,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市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打造阳光政府,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措施。为了贯彻落实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公示政策、增强收费的透明度,一是推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推广和完善收费许可证、进企业收费通知书、企业缴费登记卡、缴费明白卡等行之有效的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全市建立价格和收费公示栏(牌)1.15万个,向企业和农民免费发放价格和收费公示手册(卡)20万册,比过去各增加了15%21%。三是2003年根据省公布的《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由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及治乱减负的要求,取消了98项收费;涉企收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114项;对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规定免收了一批收费项目,并将我市现行的305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和收费依据汇总编制了《二00六年临沂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目录》。这样,一年可为社会各方面减轻负担9000万元。四是《二00六年临沂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目录》已会同财政局正在审核中,通过清理,《二00六年临沂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目录》收费项目262项,比《二00二年临沂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目录》305项减少了43项。2006年以来,市和各县区改革预算编制模式,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将各单位组织的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根据财力情况、单位支出需求和统一定员定额统筹安排支出,较好地解决了单位之间因收入差别造成的支出苦乐不均现象,实现了收支脱钩。

(四)加大了中小企业、非公用制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力度。对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特别是对照《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作了自查自纠,并找问题、促整改,收到较好效果。当前主要存在育林基金收取不规范、河道维护管理费收取不明白、以及搭车收费等现象。

(五)综合整治社会团体,规范脱钩和收费。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结合对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年检,对有关财务和收费问题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纠正。目前社团收费主要是会费、捐赠、服务性收费,会费由会员协商,会员大会通过,民办非企一般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一般不存在乱收费。关于脱钩问题,对县区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问题,一直严格按照规定由组织部门审批,严禁公务员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兼职。

(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近年来在治理公路“三乱”问题上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一是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市纠风办从市交通局、公安局、林业局抽调业务骨干,每周不少于2次不定期到国省道、县乡道进行明查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从严处理。二是建立健全了治理公路“三乱”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平常受理投诉和明查暗访掌握的情况,召集治理公路“三乱”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了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对策。三是责任追究的力度不断加大。今年以来,市监察局依据市委、市政府《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6起违规上路越权执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给予了通报,通报发至市六大班子领导成员、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纪委书记。并对一个县的公路局越权上路执法殴打业户的投诉案件,直接派员进行了查处,6名责任人全部被调离执法岗位,并分别给予免职处理、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在面上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畅通。

(七)强化措施,加强对“三乱”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在纪检、监察、物价、财政等部门,围绕查处乱收费、乱评比、乱排序行为,反腐倡廉,已经初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程序化、规范化的规章制度。通过几年的治理,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大有改善,收费项目、金额逐年在减少,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加强。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对涉企乱收费、乱评比现象,特别是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乱收费情况以及对要动车辆乱收费十分重视,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加强涉企乱收费、乱评比、乱排序以及向机动车辆乱收费、道路站点整顿工作的清查治理。

(二)各项措施得力到位,治乱减负工作扎实有力。开展涉企乱收费、乱评比、乱排序以及向机动车辆乱收费、道路站点整顿等工作,各有关部门专人负责、工作到位,采取有力措施,使治乱减负工作稳步推进,收到良好成效。

三、今后工作打算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对治乱减负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努力开创治乱减负工作的新书面。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企业减负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树立常抓不懈的意识。在工作重点上,要由面上清理向专项治理转变;从传统行政性手段为主的治理方式向依法减轻企业负担转变;把治乱减负工作纳入行风评议之中,作为部门年终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从而强化对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约束。

(二)继续深入开展好公有制企业减负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减负仍是今后治乱减负的重点,一要全面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罚款、集资和基金项目;二要加大查处向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案件的力度,力争非公有制企业减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把住清理整顿期间不准出台新的向企业收费项目的关口,继续抓好企业监督制度的实施,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同时,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大胆抵制“三乱”行为,使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真正起到服务于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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