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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2007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07-12-03    信息来源: 综合法规处  字体:

 

  按照省减负办《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鲁减负办字[2007]4号)精神,滨州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中小办、市民政局、市公路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滨州市涉企,特别是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乡镇企业的乱收费、乱评比、乱检查、乱培训情况、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情况以及查处案件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召开了有关企业座谈会,未发现涉企乱收费、乱评比、乱检查、乱培训、向机动车辆乱收费等现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滨州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及省减负办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工作,加大标本兼治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了企业又好又快发展。18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346.6亿元,同比增长27.53%增幅居全省第3位;实现利税128.99 亿元,增长37%;利润82.34亿元,增长55.5%。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622.4亿元,增长44.02%,实缴税金46.17,增长39.3%

(一)大力清理收费项目。对全市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工作中坚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坚决予以取缔;对虽然合法但不符合我市实际的项目或标准予以取消或降低;对规定有收费幅度的统一执行下限”的原则,采取收费部门自审自报、物价部门审核、提出清理意见、反馈意见、集体研究确定、重新登记换证的清理方法,对各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做到收费年审、清理项目、收费公示融为一体,同步进行。现已经全部清理完成,全市清理收费单位1922个,查出违纪金额2256万元,吊销收费许可证20个,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29项,降低收费标准18项,对新增、急需的收费,新发《收费许可证》67个,做到了原计划压低与取消50项的基本要求

(二)整治对企业乱检查、乱评比和乱培训等“新三乱”行为。出台了《滨州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贸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等部门组成的滨州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并下设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总目标,对各部门、县()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督促指导。通过此次清理工作,上报拟撤销面向企业的评比达标项目12个,拟保留评比达标项目31个。截至目前,共批准涉企检查事项2项,撤销面向企业评比达标项目12项。

(三)深入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对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收费项目和政策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规范了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检查、检验、监测和评比、达标、表彰等行为,严肃查处了几起向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乱收费行为,涉农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开展了“执法教育月”、“路政执法质量服务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加大治超力度保护路桥安全”百日会战等活动,下发了2007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意见》。定期组织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对收费站点、养路费稽征、路政管理等窗口单位都设立政务公开栏实行政务公开,对收费站的名称、审批机关、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批准文号及时间、监督电话、工作纪律等都加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路赔费、路桥费、养路费严格按规定收取,不准私自抬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不准收费不给票据。工作中不准越权检查收费,严禁吃、拿、卡、要和故意刁难业主,除上级规定的收费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上路检查收费。为确保及时、快速、准确查办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公路“三乱”问题,制定下发了《全市公路系统治理公路“三乱”信访举报查办快速反应机制实施意见》,并成立了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领导小组。各县区、各收费站在本辖区主要干线道路上的省际、市际交界处设置公告牌,举报电话对外公布,接受业户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监察、物价、财政、交通等部门,围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滨州实际,初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程序化、规范化的规章制度,重点查处了部分违规案件。通过近几年的治理,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大有改善,收费项目、金额逐年在减少,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搞好这项工作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需要,是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的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对此,我市各级各部门认识比较充分。市委、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市减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企业减负治乱工作,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有关领导定期到企业座谈了解治乱减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提高行政效能效率,2003年成立了滨州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直60多个部门在服务中心办公,对收费项目、工作程序、职责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制定出台了《滨州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办法》,这是全省地级市最早出台的专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政策规定。各县区、乡镇也有专门机构负责企业减负治乱工作,基本上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措施得力。紧紧围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配合,相互协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促进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深入开展。市交通部门建立了执法“三理”、“四先”、“五到位”、“六公开”工作法。“三理”即纠正违章要有理、处理违章要讲理、执法尺度要合理;“四先”即敬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恰当称呼在先、事项告知在先;“五到位”即宣传到位、教育到位、认定到位、告知到位、服务到位;“六公开”即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人员职责公开、执法依据公开、处理程序公开、处理标准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并定期按照“三理”、“四先”、“五到位”、“六公开”工作法评议每名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评议末尾两名调离执法岗位,倒数三至五名的停职学习培训,有效地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较好地促进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提高。市物价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企业缴费保护牌》挂牌服务活动,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挂牌服务,对被保护单位,确定两名政治素质高、熟悉价格和收费政策的同志为联系人,随时受理价格和收费咨询、举报,宣传物价政策,及时协调、处理和解决服务对象在建设、运营全过程遇到的各类收费和价格问题。积极推行涉企收费“一本清”,在收费清理和价费公示基础上,整理出了35个部门的162项涉企收费项目,编写了《滨州市涉企收费项目标准目录》清样,对这些收费项目进行重点公示,推行涉企收费“一本清”,让企业明明白白交费。

(三)健全规章制度,狠抓监督检查。企业治乱减负能否落到实处,关键是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关键是抓好监督检查。在这方面我们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防止对企业检查过多过滥的现象,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督严格控制涉企检查的通知》,对市直部门涉企检查实行市政府办公室、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纠风办)和市直检查实施部门三方联合登记备案制度,对涉企检查行为实行全过程监督。一是实行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市直执法单位对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须先到市纠风办预先登记检查事项(包括备案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检查方式方法、检查时间等)。检查结束后的10日内须将检查结果、处罚情况、遵纪守法等情况报送市纠风办。对必要的涉企暗访和投诉案件,可先行检查并在检查后10日内报检查情况并登记备案。凡不备案的,视为规避监督。二是实行协调检查制度。严格控制检查项目、数量及时限,对多个部门涉及同一企业的工作检查,统一协调备案,一律合并进行。市直和县区直执法部门要实行检查结果信息资源共享,对同一项内容在一定时间内原则上不再重复检查。市直执法部门内部要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对同一部门内部不同检查项目实施综合检查,严禁同一部门不同科室重复检查同一企业。三是实行违规查处制度。市纠风办设立涉企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机构,配备专人受理对行政机关涉企检查的投诉。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被投诉人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对执法单位,给与告诫和通报批评并实施“摘挂牌”督办制度;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逐级追究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四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市纠风办对涉企检查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借检查向企业和基层单位乱收费、乱摊派、乱要赞助、接受企业馈赠和在企业报销费用等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把这项工作纳入年底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市交通部门建立了《明查暗访制度》和“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并积极推行信访举报快速反映机制,同时各路面执法单位各种执法规定、依据、标准等政务实行公开上墙,其中市交通稽查支队还专门汇编了《交通稽查检查处罚违章项目名录》,将其在公示栏中公示于众,并根据政策变动和受自然风化情况及时更换公示栏内容,各稽查单位一律按名录进行检查和处罚,名录中没有的项目一律不准再检查和处罚。近两年市交通局先后20次邀请上级机关上路进行综合监督检查,15余次组织有关处室对境内的国省道、重点县乡路、“绿色通道”进行明察暗访,行程6000多公里。对于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和业户投诉查实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护短、决不姑息迁就,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为民企排忧解难,构筑和谐政企关系。为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自2003年以来,我市实行了市、县(区)直部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目前,113个市直部门联系了120家民营企业。各部门对所联系的民营企业尽心帮扶,既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又有效的减轻了企业负担。市公路局从2004年开始,联系滨州久安塑化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和沾化艺森木业有限公司,认真做好帮扶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赢得了企业高度好评。几年来,分别为久安塑化有限公司和艺森木业注入资金100万元帮助企业扩大生产,为公司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同时,要求全市公路系统各工程施工单位,在承揽工程时,在不影响质量和造价的前提下,要优先使用久安公司的产品,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各种信息,并利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的窗口优势,广泛开展土工产品的出口宣传,使企业获得了良好的收益。据统计,几年来仅市直部门就为民营企业直接办好事实事700余件,援助或争取各类资金近亿元。

三、下步打算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我市企业减负治乱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省委、省政府和省减负办要求,同先进市地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自身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个别领导重视程度还不够,市直单位、县区之间工作不平衡,有些工作落实力度不够,企业自身维权的意识不强,治乱减负的工作压力还比较大,工作头绪比较多。

下一步我市治乱减负工作总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以维护企业权益、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竞争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涉企“新三乱”、农产品加工“三乱”和公路“三乱”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企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新环境、打造新优势。

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搞好“三取消、一不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不断推进收费管理改革。二是进一步整治对企业“新三乱”行为。三是扎实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四是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五是抓好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垄断行业综合整治。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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