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2007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情况的报告
省减负办:
按照山东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国企业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鲁减负办字〔200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照国家和省里的《通知》精神,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做好分管工作的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情况
鲁减负办字[2007]4号文收悉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指示治乱减负办公室和企业治乱减负各成员单位,要从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把企业治乱减负与发展经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通过这次检查坚决纠正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各种“三乱”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为企业和社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接到市领导批示后,市减负办立即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就如何开展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并将《通知》转发到各市区及有关部门,同时要求检查不走过场,要按照《通知》要求和各自的职能分工,逐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
调查中我们主要通过召开现场座谈会的方式,听取了企业不同层次人员对有关行政收费的意见和看法,对企业有异议的收费项目,提取复印企业相关缴费凭证,并重点调查了交通、公安交警、公路、环保、水利等收费主体单位,听取相关部门对有异议事项的解释和说明,并认真查看各类收费依据和收费原始凭证。随后将有关调查情况及时向企业反馈。同时对此次调查中企业存在异议较多的问题,对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到,这些异议大部分是由于企业对相关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等不完全了解造成的。
二、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收费项目问题。市财政局和物价局联合对做好“三取消、一不准”和取消“以收定支”、“收支挂钩”的清理整顿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执行较好,不存在“以收定支”、“收支挂钩”情况,对所有收费部门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管理。为加强对行政事业收费的管理,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物价部门、各行政审批中心都设立了收费公示栏,在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将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予以公示。2003年市财政局、物价局对全市的各种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了清理整顿,并根据清理整顿后的结果汇编出了《威海市现行收费项目及标准汇编》,印制2000多册,免费发放到各市区及有关企业。去年又整理印制了《威海市涉企收费项目标准汇编》6000册,由工商部门在年检时免费发放到企业手中,使企业明确了收费依据和标准,为自觉抵制“三乱”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二)关于对企业新“三乱”问题。为确保“新三乱”行为的出现,今年市委、市政府又在《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威发〔2007〕13号)文件中强调,各部门不得执行本单位职责范围之外的收费项目,不得借助其他部门和单位进行搭车收费,取消所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评比、排序、受牌等活动,不准强行企业加入任何协会组织,不准强行向企业乱拉赞助、收会费、摊派报刊杂志等,并对企业必要的检查做出了严格的限制。
(三)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情况。我市公路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纳入行业目标管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公路“三乱”的力度,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公路“三乱”问题,创造了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一是为了全面实现我市所有公路无“三乱”的总体目标,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对组织领导机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工作上形成了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交通部门牵头,市纠风办组织协调,公安、公路等部门积极参与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把治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明确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形成了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组织严密的工作网络。牵头部门把协调组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具体业务部门负责抓好本行业管理及各项政策、制度的落实,使各项任务的落实有了组织保障,形成了部门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常年抓、具体工作人员时时抓的工作机制,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常抓不懈。二是抓管理,建设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治理公路“三乱”,必须抓好源头,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为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保证执法人员行为符合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了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分别进行了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真正做到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持证上岗,统一着装,统一执法程序,统一处罚标准,统一执法文书,树立了公路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三是抓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形成社会共同监督公路“三乱”的良好氛围。各个单位在显著位置公布治理公路“三乱”投诉电话,并在重要道路和各执法机构发放治理公路“三乱”宣传资料。四是实行政务公开。通过设立宣传栏、举报箱、举报电话等方式,各单位都把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把国家收取的各种费用的标准向广大群众公布,使群众做到心中有数,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五是加强巡查。针对公路“三乱”问题较易发生的死角进行暗访,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不定期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上路执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公路执法的工作程序、执法行为、工作方法进行规范管理,保证不出现“三乱”问题。
(四)对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的综合整治。我市非常重视对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社团成立或换届时,监督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会费标准制定程序,遵守会费标准备案有关规定,完善会费管理制度。对于不符合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会费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二是通过对社会团体的年检来监督其认真执行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每年年检,都重点检查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处理。今年年检,民政部门还将“社团组织是否存在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而乱收费、乱摊派、乱拉赞助的现象”作为年检内容之一,通过年检尚未发现我市社团有此类现象。三是将社团的综合整治与政会分开结合起来,统筹规划。针对有些社团行政化倾向严重的情况,一方面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严格党政干部的兼职程序;另一方面对于新批的行业协会要求其与政府部门“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务分开、职能分开”,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成为自主办会、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民间组织。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多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都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的建设,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减负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我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持续、有效地进行。同时健全了企业治乱减负监督网络体系。强化各级减负办、主管部门和企业三级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及监督员制度的作用,形成了广泛的企业负担监督网络体系,确保了各项治乱减负措施落实到位。深入开展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和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的“三查”、“三抓”活动。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调查,对典型案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严格实行了“三乱”举报信访管理制度、案件督办制度、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和回访制度。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建立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度。同时,开展了形式多样督查工作,坚持行之有效的督办制度、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度,充分发挥重大案件查处的威慑作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力求工作实效。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有关收费部门对收费项目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了企业对个别收费项目有误解。二是有的企业反映个别收费项目虽然有收费依据但收费额度仍然过高。三是个别企业未能自觉地领取“缴费登记卡”,企业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四是有的部门按照上级归口部门的指示,收取不属于行政许可设定范围内的收费项目。这些问题,我们要通过本次检查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尽早整改,以求最大限度地保证收费项目的合规、合理、合法。
总之,通过此次检查,今后我们要从服务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高度,从优化企业和社会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企业治乱减负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增强责任感,树立全局观念,高度重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加强领导,落实分工,搞好衔接,形成合力,切实把我市的治乱减负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